【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110年房屋稅繳納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防疫期間歡迎運用多元繳納E化新招,免出門即可輕鬆繳稅,屏縣府財稅局為推廣多元繳稅方式,特舉辦FB粉絲專頁抽好禮活動。
財稅局提醒民眾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等事由,無法於繳納期間繳稅的民眾,可以展延至同年6月30日。
多元繳納E化新招有:下載行動支付APP繳稅、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繳稅、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民眾也能運用更多便利的繳納管道: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轉帳(ATM)、便利商店(限3萬元以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長期約定帳戶轉帳(需開徵前2個月申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
即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進入財稅局FB貼文(https://bit.ly/2R3EIGv ),完成活動相關回應即可參加抽獎,獎品是「鬼滅之刃保鮮提袋」3名,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請求權之土地增值稅申報
夫妻一方死亡,由生存配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或是夫妻離婚或婚姻關係存續中將法定財產制變更為其他夫妻財產制,由夫或妻一方行使前述請求權,可申請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前者申報土地增值稅時,應檢附與全體繼承人協議給付文件或法院確定判決書,及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發載有「本案為核准扣除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價值之案件」字樣之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後者申報時應檢附離婚登記、夫妻財產制變更契約或法院登記等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之證明文件,及夫妻訂定協議給付文件或法院確定判決書。
至原地價之認定,以應給付差額之配偶取得該土地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為原地價。
若您仍有疑義,可以直接向財稅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或請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875959,將有專人您服務,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