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恆春分局表示:110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原繳納期限為4月30日,因應銀行業於4月30日調整勞動節補假,繳納期間截止順延至同年5月3日(星期一),請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盡早繳納,逾期未繳納者,每逾2日將加徵1%的滯納金。
該局說明:為方便民眾繳稅,除了透過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四大超商(稅額3萬元以下)臨櫃現金繳稅外,亦可透過信用卡、約定轉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等多元繳稅方式進行繳稅,亦可利用智慧型手機下載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快速完成線上繳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納稅義務人未收到繳款書或已收到但遺失者,應於期限內至財稅局或利用遠距視訊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台灣行動身分識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net.tax.nat.gov.tw),線上申請繳款書或繳納證明。
以上內容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889-002,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