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媒體報載109年9月26日下午約15時20分「貨車路肩硬超車撞翻重機」新聞,本案係發生於屏東縣萬丹鄉台88快速公路東向西(屏東往高雄方向) 17.2公里處,事件發生時,三工處即已掌握狀況,警方逕行舉發在案。現場散落機車零件當時即已由公路總局三工處鳳屏工務段派人清除完畢。三工處行文警察單位舉發,並於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Facebook說明處理情形。
公路總局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1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1項第1款、第3款、第4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希望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以保障用路安全。
公路總局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注意路況資訊,並多運用公路總局智慧化省道即時資訊服務網(http://168.thb.gov.tw)及收聽警廣即時路況。公路總局敬祝大家行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