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為了推廣在地養豬產業、增加民眾購買豬肉信心並區隔進口豬肉產品,早從108年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屏東幸福豬」標章,供屏東縣內養豬場及各販售商申請,證明其原料肉產自於屏東縣幸福豬來源養豬場,保證衛生安全且無瘦肉精使用,絕對符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使用規範及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相關規定。
縣長潘孟安指出,屏東縣於108年約有678.7多億的農業產值,其中畜牧業養豬就高達163.2億,在這幾年努力的基礎下,縣府推出「屏東幸福豬標章」,除需通過產銷履歷驗證取得證書外,另外需有保證不添加瘦肉精、藥物檢驗合格、飼養過程不造成環境污染等條件下,才可取得「屏東幸福豬標章」,面對美豬進口的挑戰,消費者未來可依據「屏東幸福豬標章」來辨別與選購屏東在地的豬肉,期盼未來能讓屏東豬肉自由品牌蓬勃發展。
「屏東幸福豬標章」在英文字母P中印著1隻小豬,展現屏東陽光、健康的形象,且屏東與豬的英文都是以P開頭,正好可以代表「The Prefect Pig From Pingtung」,標章以最簡單的線條為設計出發點,讓消費者一眼就可以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