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報載,屏東縣有兩家養豬場被檢測出違反使用瘦肉精,其中一場被檢出使用沙丁胺醇。屏東縣政府農業處指出,該兩家養豬場目前仍在管制期間,同一批管制豬隻再此期間驗出禁藥,不能算是累犯,至於檢驗單位中央畜產會的檢驗報告中,未能顯示是何種違禁藥,只登載乙型受體素類陽性。
據報載2月10日屏東縣養豬場被檢測出違反使用瘦肉精,屏東縣政尚未開出罰單,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長徐榮彬清楚的說明,2月10日是中央畜產會用藥稽查採樣小組至該養豬場採樣,2月16日檢驗報告通知該場檢驗結果乙型受體素類陽性,農委會防檢局於2月29日發文告知對該場依法裁處,屏東縣家畜疾病防治所3月1日收到該公文後立即至該牧場處理後續輔導事宜,並於3月14日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簽罰。
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長徐榮彬說,養豬場被檢測出非法使用瘦肉精,養豬場會立即被通報並限制豬隻上市2個月,上市前仍需再復驗,零檢出後該批豬才能解禁上市,若仍然有檢出則繼續限制豬隻上市。
3月8日防檢局及中央畜產會人員至該牧場採樣,此時為移動管制期間,因此又檢出陽性,並公布此檢體結果為沙丁胺醇,徐榮彬指出中央畜產會的檢驗報告中,未能顯示是何種違禁藥,只登載乙型受體素類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