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配合臺灣高等檢察署發布之108年度第3波「安居緝毒專案」,以「清除國內毒品製造工廠」、「社區反毒網路強化」、「優先打擊正擴散中毒品藥源」「販毒者據為發送毒品之大樓與社區」、「犯罪組織及幫派涉毒地點」、「群聚施用毒品地點」、「青少年易遭引誘聚集施用地點」、「毒品交易熱點」等為查緝目標。
由屏地檢葉淑文檢察長於民國108年2月27日,邀集轄內各司法警察機關首長及承辦人員,召開緝毒專案會議,著手期前規劃,並一一盤點已臻成熟且適於執行之案件,律訂自108年3月5日起至同年月19日止為強力查緝期間,即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及所屬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察察局偵南部打擊犯罪中心、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屏東憲兵隊等單位,動員165餘名司法警察人力,於上開期間內執行緝毒專案,總計於該段期間內查獲被告共計198人到案,搜索地點109處,並扣得第一級毒品125.17公克、第二級毒品22691.07公克、第三、四級毒品2194593.52公克、、混合式毒品咖啡包278包、販毒車輛11臺、販毒所得新臺幣91萬8480元、行動電話、金飾及點鈔機等物品,成果豐碩。
本次專案由司法警察機關移送製造、運輸及販賣毒品之犯罪嫌疑人後,經屏檢檢察官聲請羈押38人,法院准押30人,顯見檢察官對於案件執行掌控得宜,指揮蒐證完備,並秉持毋枉毋縱之原則,亦成功揪出製造毒品工廠毒販、販賣毒品之藥頭及隱藏於大樓、社區之販毒者,瓦解不法犯罪組織。
其中檢察官鍾佩宇先後於108年3月7日、8日,分別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等單位,在屏東縣萬丹鄉中興路二段等地,查獲林○安等5人販賣毒品,且本次交易金額高達千萬元,為免遭黑吃黑,故交易過程逾10小時,不僅賣家一再檢驗紙鈔真偽、買家也一再確認毒品質量,雙方交易地點一改再改、即為防遭算計,仍因警方早已鎖定販毒網絡成員,當場查獲交易現場,並一舉逮捕5嫌、查扣逾千萬元的安非他命達7公斤。
檢方又於108年3月6日,指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在屏東縣崁頂鄉復興路等地,查獲李○宇等3人製造毒品工廠,本案查獲之犯罪嫌疑人均為80年後出生之青少年,且其中一名甫滿18歲,製造毒品之犯罪者呈現年輕化趨勢,而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於目前市面上之黑價為1公斤新臺幣150至180萬元之不等價格,如以本案查扣約2,140公升之原料進行製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後,大約有20至30公斤之成品,不法所得約3至5千萬元;如以每一人吸食1公克安非他命的量計算,本案中斷4至5萬毒品人口繼續染上施用毒品之惡習。
另地檢署檢察官楊士逸先後於108年3月6日、14日,分別指揮內政部警察署偵查第八大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刺事警察大隊及潮州分局等單位,在屏東縣潮州鎮某處及恒春鎮等處地,查獲黃○豪等3人製造第三級毒品工廠,且查獲工廠存放為數驚人之大批製毒工具、查扣大量的茶葉包裝袋及租賃時間,顯見製毒技術穩定且精良,本案能偵破對阻斷毒品之流入市面具正面成效。
檢察官訊後認被告林○安等5人、李○宇等3人及黃○豪第3人分別涉犯販賣、製造第二、三及四級毒品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渠等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所定之各款羈押原因,並有羈押之必要,均向法院聲請羈押,嗣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裁准收押9人,另2人交保,惟2人經本署仍認有羈押之必要,經向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出抗告。
屏地檢繼前次執行安居緝毒專案,榮獲行政院長表揚為績優機關後,再度強力出擊,成績亮麗,惟仍將持續配合高檢署規劃之本年度第3波安居緝毒專案,於專案期間內戮力查緝毒品犯罪,對於事證明確者一律聲請羈押,以展現打擊毒品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