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於前(2)日接獲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通報於屏東縣潮州鎮延平路217號、368號加油站相繼發生「何姓海陸士兵遭槍擊致死案」(下稱士兵遭槍擊致死案)、「賓士車黃姓被害人遭毆案」(下稱賓士車案),即經檢察長林錦村指示為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應從速查辦。
檢察官即指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潮州分局、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屏東憲兵隊,就上開2案陸續查獲20餘名嫌疑人到案,經地檢署檢察官於翌(3)日複訊後,就王0平、林0緯、林0群、鄞0翔、賴0森、李0誠等6名嫌疑人於4日以涉犯殺人、槍砲、殺人未遂、傷害致重傷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所涉為5年以上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屏地檢於107年6月2日接獲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報請相驗「士兵遭槍擊致死案」,即由本署外勤檢察官陳盈辰往驗。復據潮州分局通報該案發生前,同路段附近加油站亦曾發生賓士車遭人持棍棒砸毀,被害人黃0鈞頭部重創之「賓士車案」。「士兵遭槍擊致死案」部分,潮州分局初詢後於翌(3)日送地檢署,由盧惠珍、郭郡欣、陳盈辰檢察官複訊,並由主任檢察官林俊傑、蔡宗聖督同偵辦。「賓士車案」部分,經檢察長林錦村指示由主任檢察官陳怡利、林吉泉、李仲仁、曾馨儀檢察官共同偵辦。
上開2案,就「士兵遭槍擊致死案」部分,檢察官訊後認王0平、林0緯、林0群等3名嫌疑人涉犯殺人、槍砲等罪嫌重大,另就「賓士車案」部分,認鄞0翔、賴0森、李0誠等3名嫌疑人涉犯殺人未遂、傷害致重傷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所涉為5年以上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6人禁見獲准。另蕭0良、黃0原、林0明、蔡0易、賴0均、卞0軒、王0豪、林0閎、吳0陞、俞0隆等10名嫌疑人,認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分別以新臺幣15至2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