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偵辦有一電信詐欺集團於地檢署境轄內活動之案件,經署內檢察官鍾佩宇指揮偵辦後,於昨23日指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搜索位於臺南市之詐欺集團機房,並簽分拘票交警拘提詐欺集團成員共12人。
經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主嫌蔡○遠、丁○衷2人,於翌(24)日經法院裁定被告蔡○遠、丁○衷均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經查,被告蔡○遠、丁○衷召集成員共組電信詐欺集團,在臺南市境內設置機房,假冒中國大陸之郵局客服人員、公安人員、檢察官等身分,撥打電話詐騙眾多中國大陸人民提領交付現金。檢察官經訊問後,認被告蔡○遠、丁○衷涉有3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罪嫌重大,且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及逃亡之虞,於23日夜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嗣於翌日凌晨,經法院裁准。其餘被告10人分經檢察官諭知限制住居及另案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