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暑假何處?屏縣府財稅局今年暑假特別規劃於107年7月7日上午08:00~12:30假國立屏東大學(屏商校區)舉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107年兒童租稅夏令營」,活動內容豐富有趣,全程免費參加,歡迎爸爸媽媽幫您的小孩規劃一個精采的暑假!
本次參加對象為屏東縣國小一~六年級的小朋友,活動將透過時下熱門VAR設備,結合租稅問答遊戲,讓兒童從遊戲中認識地方稅稅務常識,瞭解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重要性,及培養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的購物習慣;這場能讓參與小朋友收穫豐富的租稅夏令營活動,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6月20日止(限額60名),歡迎有興趣參加者至本局官網報名(網址:http://www.pttb.gov.tw/活動專區/107年兒童租稅夏令營報名表),如有任何疑問,也可撥打08-7338086轉52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房屋稅繳納截止日將至,請儘速繳納,以免加徵滯納金!
107年度房屋稅業已開徵,繳納日期為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於限期內繳納,避免加徵滯納金。
財稅局提醒您!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納稅義務人於6月1日及2日繳納者雖仍屬逾期案件,但不會加徵滯納金,6月3日始繳納者則加徵1%滯納金,之後每逾2日再加徵1%,最高加徵至應納稅額的15%;若逾30日未繳納者,除加徵最高滯納金15%外,將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請納稅義務人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納避免受罰。
公司依企業併購法進行併購後之承受公司,仍應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申請工業用地特別稅率
原財政部81年10月16日台財稅第810392940號函釋,公司經奉准專案合併後,消滅公司原已核准按工業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於移轉與存續公司後,其使用情形如經查明仍符合工業用地有關規定,應准繼續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可免再重新申請。惟前敘函釋於107年5月9日台財稅字第10704699420號函廢止,故公司進行併購後,承受公司如符合工業用地特別稅率者,仍應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以前)檢附有關資料,向主管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期適用。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取得之土地如符合工業用地稅率,可逕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或財稅局網站等線上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附件;亦可填具財稅局寄發之申請表並依勾選項目檢附所列文件,寄回或傳真該申請表向財稅局提出申請。
刑事判決及檢察官命令執行文件可據以查調被告財產資料民眾持刑事判決可否查調被告財產資料?
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8款規定之立法意旨,係為保障債權人債權之實現,不因私法債權或公法債權而有不同。
財稅局進一步表示,按「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得申請查調債務人之財產等資料,其他執行名義係指具有強制執行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至第6款規定之執行名義;又「罰金、罰鍰、沒收、沒入及追徵之裁判,應依檢察官之命令執行之。……」、「前項命令與民事執行名義有同一之效力。」,亦為刑事訴訟法第470條第1項及第2項所明定。
民眾持刑事判決主文載有罰金等裁判,依前揭刑事訴訟法第470條規定,如並檢附有檢察官命令執行之證明文件,即與民事執行名義有同一之效力,應得准予查調被告知財產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