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今年6月將針對「私人捐贈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免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展開實地清查工作。清查結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土地未按捐贈目的使用2.有違反各該事業設立宗旨3.土地收益未全部用於各該事業4.捐贈人有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除追補應納之土地增值稅,並處應納土地增值稅額2倍之罰鍰。
我家房屋稅比隔壁鄰居還要多!
每年房屋稅開徵期間,常有納稅人拿著稅單到財稅局說,為何我家比隔壁房屋稅多?同樣一排房子,構造、樓層、面積、格局都相同,且都是做住家使用,房屋稅額為什麼會不同呢?
屏縣府財稅局進一步說明,相鄰的二間房屋會有稅額不一之情形,其原因很多,舉例來說,107年度房屋稅的課稅期間為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如某甲的房屋於107年1月購買,107年度房屋稅的課稅月數為6個月,某乙的房屋於106年1月購入,則某乙的房屋稅,課稅月數則為12個月,因此課稅月數不同,其房屋稅則會有不同之情形,另或有些民眾將住家騎樓前加裝鐵門圍起或供營業使用,未供公眾通行,騎樓部份將會按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增建房屋的時間、構造及面積也都會影響到房屋稅的多寡,導致房屋稅繳納稅額不同之情形。
若您對房屋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財稅局或房屋所在地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