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花蓮大地震引發外界關切老舊建築物的結構安全,立法院去年5月已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內政部也已公布施行,加速進行建築物耐震安檢及重建作業,民眾可依此條例申請老屋健檢與重建,政府都有補助。而目前已開放受理民眾申請重建計畫縣市計有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臺中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8個縣市,其中屏東縣係六都以外目前率先已開放受理民眾申請重建計畫縣市,顯示屏東縣對於危老重建之重視。
城鄉發展處表示,「屏東縣政府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作業要點」已於今年1月30日訂定,專門受理30年以上合法房屋,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達危險程度且不具改善效益或無電梯者申請重建,免經審議程序,並享有最高1.3倍獎勵容積。
為加速屏東縣危險及老舊建築辦理重建,簡化繁瑣冗長行政流程,如果民眾有危老房屋重建需求,可先向屏縣府城鄉發展處公安使用科確認是否符合危險或老舊合法建築物資格,再檢附重建計畫與相關文件向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申請重建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及重建計畫撰寫格式可進入本府城鄉發展處官網,於「申辦服務-都市計畫」專區下載(網址:https://www.pthg.gov.tw/planeab/cp.aspx?n=C060DC5D7C8A98F8)。如有任何問題亦可電洽詢問,電話(08)732-0415轉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