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惇仁/屏東報導】政府為協助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青年家庭解決居住問題,提供租金補貼及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99年度預計辦理購屋及換屋補貼281戶、租金補貼421戶,自即日起至4月16日止受理申請。請有需要縣民於上述期間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8)7320415分機3321、3322建設處都市計畫及住宅科。
建設處表示,本項補貼方案分(一)購屋或換屋貸款利息補貼:前二年零利率,第三年起如符合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規定者,依該規定辦理,最高補貼200萬。(二)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3,600元,期限二年等二部分。
申辦條件需符合以下其中一項:(一)新婚租屋或育有子女租屋者:年齡為20歲以上40歲以下,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收入在108萬元以下。(二)新婚購屋或育有子女購屋者:年齡為20歲以上40歲以下、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或僅擁有一戶住宅且住宅係申請日前二年購置並已辦理貸款者,家庭年收入在149萬元以下。(三)育有子女換屋者:年齡為20歲以上45歲以下,家庭成員僅有一戶住宅,家庭年收入在149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