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台北報導】 為協助產業挺過疫情寒冬,經濟部實施水電費減免措施。不過,農業與養殖漁業有其特殊性,「用電量減少」的條件認定不符實際,恐讓政策美意難以落實。以泰國蝦為例,泰國蝦是活物,賣不出去時,蝦塘仍須運轉,一樣要用電打氣,此時要如何認定?立委蘇震清接獲陳情後,29日向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提出質詢,陳吉仲允諾向經濟部反映,找出最好的優惠方式。
另外,針對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多數項目都有新舊貸免息的紓困政策,譬如農機貸款及輔導農糧經營貸款等,但與農民生活最相關的農家綜合貸款,用來籌措家計、消費、教育等農家生活改善所需資金,目前只能申請展延還款,沒有列入免息,蘇震清要求比照紓困貸款,新舊貸都免息一年。主委陳吉仲答詢表示,29日下午5時會議討論後做決議。晚上好消息傳來,這項提議已獲得通過。
蘇震清發現多數農民都受到疫情不同程度的衝擊,例如供應餐飲業的農民即因民眾消費減少而出貨跟著減少,因此建議農委會若要進行紓困,不宜區分種植作物類別,都應該納入補助範圍。陳主委回應,可以進行研議,如果要對農民發放現金補助,將朝「不設條件、有農保資格者、實際從農者皆可申請」方向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