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109年農曆春節即將到來,歸國人潮湧現,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入侵,縣府除每月固定稽查轉用飼料、出清或停養之廚餘養豬場外,將另配合會農委會加強聯合稽查。
屏縣府呼籲廚餘養豬場,若使用廚餘養豬之農戶務必向縣府環保局申請再利用檢核,若未取得廚餘再利用資格而使用廚餘養豬者,農委會己於108年12月26日公告修正「可供給家畜、家禽、水產動物之飼料」,公告後依飼料管理法可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30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相關裁罰基準,將依違規次數累進加重罰鍰,依次分別處3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罰責不輕,請養豬農民勿以身試法。
另有申請廚餘轉用飼料補助之養豬場,若查獲使用廚餘養豬,除依飼料管理法裁罰外,所領取補助款一律追回。
縣府近期將加強稽查,也呼籲民眾共同監督,檢舉不法,請打1999便民專線或檢舉專線08-7332975檢舉,大家共同努力,守護我們的非疫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