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於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屏東縣某選區縣議員候選人鄭OO涉嫌現金賄選案,檢察長旋指派檢察官施柏均成立專案小組,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及屏東縣警察局屏東分局偵辦。承辦檢察官於107年11月21日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及屏東分局,傳喚相關人員到場釐清案情,隨即於翌(22)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該候選人住處執行搜票,並在該住處扣得疑似選舉人名冊相關物品,並傳喚被告即該候選人鄭OO到案說明,選民共計繳回賄款新台幣(下同)1,500元。案經承辦檢察官訊畢後,認被告鄭OO涉嫌以每票500元之代價,向選區有投票權人行求、交付賄賂,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人行求、交付賄賂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交保10萬元,全案仍持續深入追查偵辦中。
屏檢再次向民眾呼籲,若發現有賄選情事,請民眾發揮公民意識「檢舉賄選,人人有責」,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即有專人立即處理,對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並籲請民眾勇於檢舉賄選拿獎金。另地檢署於近10年來,就檢舉人檢舉情資而查辦賄選案件成案並已核發檢舉獎金件數,合計112件,獎金數額高達4,276萬2,500元。屏地檢再次重申署方查辦賄選的決心,期盼與屏東鄉親共同為建立一個乾淨、公正、無賄的選舉環境與選風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