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日前據報內埔地區農會代表候選人黃○隆涉嫌賄選乙案,經署內檢察官高永翰指揮偵辦,於昨15日指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被告黃○隆住居所,傳喚證人10人,扣得賄選款項新臺幣(下同)11萬5,200元。檢察官訊後諭知被告黃○隆具保3萬元。
經查,被告黃○隆為內埔鄉上樹村農會代表候選人,涉嫌於106年度內埔地區農會代表選舉前,以每票現金2,000元之代價,行賄內埔鄉上樹村具農會代表投票權之選民。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黃○隆涉嫌違反農會法之賄選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