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於日前據報在琉球鄉境內有工程招標案疑似有公務員收取業者賄賂、以特殊規格配合綁標等不法,經屏地檢檢察官陳新君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於昨(3)日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場所6處,傳喚涉嫌人及證人共8人。
據查,琉球鄉境內生命紀念館工程招標案疑涉有業者從事綁標、圍標等情勢已嚴重違反政府採購法嫌疑,前案經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偵辦,並於105年8月中旬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業者經法院裁准。嗣經深入追查,琉球鄉鄉長陳○進就生命紀念館工程招標案及鄉內道路工程等標案,向投標業者收取金錢賄賂,不法所得初估逾新臺幣百萬元。
檢察官經訊問後,認琉球鄉長陳○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昨(3)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今(4)日凌晨1時30分許,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另涉案2人,分別諭知於10萬元、1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