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日前據報,有飛耀自治互助聯誼會以合會為名義,以年報酬率658.96%為號召,對外吸金,遂由屏地檢主任檢察官陳韻如會同盧惠珍、陳君瑜、許家彰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與檢察事務官共同偵辦本案,並於昨(30)日搜索13處所及傳喚該集團成員與證人共計9人,其中負責人即被告白O錦、紀O明夫妻、會計陳O彤、紀O瑜等4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隱匿證據,且涉犯重罪,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涉嫌違反銀行法、洗錢法制法與詐欺等罪嫌,今(31)日凌晨2時許,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今日凌晨5時許由3位檢察官親自蒞庭,開庭後於上午11時許,經法院裁定均羈押禁見。
經查飛耀自治互助聯誼會乃自民國102年起藉由「抽籤標」與「固定標」等方式誘騙民眾魏O忠等人加入互助會,並提供私人帳戶供會員匯款,為招攬下線擴大吸金規模,以年報酬率658.96%為號召,並訂立獎勵金制度誘使會員加碼投資,介紹入會尚可獲利新臺幣(下同)1000元,並設計有「專員」晉升「主任」「副理」「處長」等制度,共計吸金2億,且將款項用以購買多筆房地。
檢方表示,本案經查被害人遍及南部地區,且據悉高達600餘人,如有受害民眾請聯繫屏地檢署或屏東縣調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