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為因應輔導會將服務照顧對象擴大為志願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之退除役官兵(稱為第二類退除役官兵),並依其服役年資,給予不等之輔導期限及享有相關的輔導權益事項。
屏東縣榮服處長黃昆宗於日前召集全體同仁實施「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資訊宣導及流程演練,並製作【答客錄】」Q&A,詳載各類問題及答覆要領,並由單一櫃台同仁扮演是類退除役官兵,實施現場狀況演練,黃處長當下就狀況演練提示處理要領,俾利同仁清楚瞭解旨揭宣導之意涵與作法。
近日陸續有「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到榮服處辦理報到,該處同仁除親切向其說明各項輔導權益外,並由黃處長親自頒發核認證明。黃處長並勉勵報到之「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們「在營為良兵,在鄉為良民」,此次對「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的服務照顧是退輔制度再一次邁向新的歷史性里程碑,屏東縣榮民服務處會盡全力做好各項服務照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