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高樹報導〕 昨(16)日晚間屏東縣高樹鄉舊寮村長梁廖英女通報縣府環保局,指稱發現有人非法於村內傾倒廢棄物,環保局獲報後即會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高樹分駐所於第一時間趕往非法棄置現場,且當場破獲鄭嫌未持有廢棄物清除許可,逕行載運廢棄物(疑似有機汙泥),共約60噸太空包、灰白色,棄置於私人土地,環保局已採集廢棄物樣品送驗,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及46條之規定,連同清運車輛及犯嫌移由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辦理刑事移送(處一-五年有期徒刑,得並科罰金新台幣300萬以下罰則)。
高樹鄉在地議員何春美對環保案件十分重視,經此次之事件後於今(17)日也特別協同里港分局、派出所及環保局來研商後續之處置,為避免污染擴大,期望能儘速完成移置。
環保局指出,本案因屬廢棄物清理法刑事犯罪案件,相關物證移由內政部保七總隊報請檢查官偵辦。
本次可成功破獲非法廢棄物棄置,歸功於村民主動發現污染,勇於舉報不法,是成功打擊環保案例,並也呼籲事業應引以為戒,莫便宜行事,經破獲非法棄置將追查廢棄物產源責任,除限期清除廢棄物外,亦將追償不法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