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涉販售豬皮皮革油脂、飼料用油、廢食用油等油料予強冠公司供提煉製造食用油後轉售全台2千多家下游廠商之地下油行負責人郭烈成,前經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李仲仁偵辦該案收網而執行搜索時,意外在其所經營之地下油行內查獲持有改造槍枝1把及子彈3顆,此部分經屏東地院審理後,於104年7月判決有期徒刑3年6月,連同前述販售劣質豬油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部分判決9罪(每罪2年4月至3年不等),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上訴2審後,販售劣質豬油部分,高雄高分院今年8月維持原判,郭某不服,上訴3審中,但前述非法持有改造槍、彈部分,郭某則於上訴2審後,撤回上訴而確定。
關於郭某非法持有槍、彈部分,既經判決確定,地檢署即依法執行,由執行科檢察官楊境碩定於今日傳喚,已據其於今日主動到案,並予以發監執行。
屏檢經環保聯繫平台指揮縣警查緝地下工廠排放廢水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於昨7日接獲縣民檢舉屏東市大湖路疑有地下工廠排放廢水污染環境,隨即經由縣警局刑警大隊透過環保聯繫平台報告本署本署主任檢察官吳宇軒指揮,由刑警大隊會同環保局人員前往稽查,當場查獲廠區非法堆置污泥,粗估約1700噸,另有因清洗處理廢棄物而排放廢水,散發惡臭等情事,刑警大隊並將現場清洗處理廢棄物之黃姓員工依現行犯逮捕,連同隨後到案之洪姓負責人移送本署偵辦,並由環保局人員將現場污泥及廢水採樣送檢,以查明是否含有重金屬等有害健康物質。到案之黃、洪2嫌坦承並無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檢察官訊後雖認2嫌無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卻處理廢棄物,惟尚無強制處分之必要,將2人飭回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