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只需提供金融機構帳號申辦直撥退稅,退稅款可直接撥入存款帳戶,免領取退稅支票也不用到金融機構兌領支票,減少不必要的接觸,宅在家也可以輕鬆領取退稅款。
民眾可利用屏東縣政府財稅局網站(http://www.pttb.gov.tw) 線上申辦申請直撥退稅,如有收到財稅局寄發的「退稅溢繳通知單」,掃描通知單上QR code即可連結該局官網,安全又便利。
消費發票存載具 享有額外專屬獎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為鼓勵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落實無紙化政策,財政部110年4月12日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增加雲端發票專屬獎獎項及組數,自110年3-4月期起,增開雲端發票專屬五百元獎項之中獎組數,由原來的60萬組增加為100萬組,再加上百萬元獎30組及2千元獎1萬6千組,每期雲端發票專屬獎總獎金高達5億6,200萬元,中獎機率大大提升。
財稅局進一步表示,輕鬆完成雲端發票樂透四部曲,則立即享有自動對獎、中獎主動通知、獎金直接匯入、避免發票遺失或忘記領獎等多項好處。
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總局電話08-7338086或撥各分局電話08-7882477(潮州分局)、08-8354780(東港分局)、08-8895255(恆春分局)查詢,將為您詳細說明。
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只要所有權移轉 即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原已享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若土地所有權移轉(贈與、繼承或買賣等方式)後,納稅義務人變更為新所有權人,可適用的條件已變更,新所有權人應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才能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條件如下:
一.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二.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若土地所有權人、其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分別設戶籍,則僅其中一處得適用自用住宅,若為成年之直系親屬設戶籍,則不受一處限制。
三.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
四.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五.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土地稅科表示,若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新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以前)重新申請按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若有相關疑問,可撥打財稅局電話08-7338086轉610至617,或免付費專線0800-87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