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日前接獲屏東縣某鄉某民意代表假借民代勢力,夥同數名不良聚合成員,對於向經濟部水利署河川局承租土地之無辜農民持槍恐嚇以索取補償費等情資,由地檢署檢察官鍾佩宇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等單位共同偵辦,經專案小組密集蒐證輔以行動跟監,再傳喚被害之農民到庭了解事實經過,近日見時機成熟,先檢附相關事證陳報內政部警政署核定主嫌為 A 類檢肅掃黑對象後,即由專案小組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及持檢察官核發之拘票、傳票,於前(2)日兵分多路實施搜索 2 處及拘提被告4 人、傳喚證人 2 人到案,並扣得球棒、公文資料及行動電話等物品。
檢察官訊後認上開集團成員余○志、鄭○僑等 2 人均涉犯刑法恐嚇取財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於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經法院於翌日(3 日)裁准余○志、鄭○僑等 2 人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