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據報有大陸地區人民詐騙集團成員在屏東縣東港鎮地區詐騙外籍漁工致多人受害等不法,經本署檢察官陳君瑜深入偵辦,訊後認該詐欺集團成員7人均涉犯詐欺、違反商標法等罪嫌重大,於前(21)日夜間聲請羈押禁見,嗣經法院全數裁准。
地檢署檢察官21日經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報請移送大陸地區人民詐騙集團成員詐騙外籍漁工一案,該集團假借名義入境後即南下至屏東縣東港鎮地區,利用外籍漁工語言不通及經濟弱勢之處境,以仿冒知名品牌商標及無法通話之劣質手機佯為真品,以新臺幣數千元不等之價格向外籍漁工兜售,致多人受害。
檢察官訊後認集團成員即被告丘○華、黃○桂、丘○、劉○英、胡○杰、賴○、范○科等7人犯詐欺、違反商標法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或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及反覆實施同一詐欺犯罪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於前(21)日夜間向法院聲請羈禁見,經法院於同日夜間及翌昨(22)日上午裁定全數羈押禁見;並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第12條辦理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