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於日前據報有詐欺集團利用臉書詐財,即由承辦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鳳山分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屏東分局共同偵辦本案,並於昨(23)日在屏東縣查獲以傅姓、古姓為首之集團,古姓主嫌經法院裁定准予羈押,傅姓主嫌則另案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
民眾於今年6月份指有「臉書網路投資賺錢社團」中PO文稱,「丟3,800元,日賺3,800元,保證14天就能即可淨賺領回53,200元,想賺錢+1或私訊(合法)、非老鼠會、推銷、屯貨、平臺」,若有好奇民眾主動私訊表示有意願投資,犯嫌即提供人頭帳戶,誘騙匯款,待被害人匯款後,即斷絕與被害人聯繫。集團詐騙手法相當創新,乃係以FB臉書帳號高報酬投資訊息,當投資客主動以臉書私訊時,即要求被害人加入微信,更提供一支手機門號用以取信,並向被害人誆稱投資標的為臺中或臺南有實體店面○○當鋪,假借當鋪名義稱所投資的錢是一起集資購買微型票貼,幾天內,即可將幾千元變成幾萬元,獲利極高,誘騙被害人投資,待被害人匯款後即消失無蹤,而無實際從事任何投資。犯嫌僅透過手機開設FB臉書帳號,被害人初步估計即達60餘人,詐騙所得金額達新臺幣100多萬元。
本案於23日搜索並查獲傅姓、古姓主嫌,扣得犯案用手機、被害人名冊及詐騙所得帳冊、車手用提款卡、詐欺用講稿等詐欺證物。並經檢察官訊問完畢後,於今(24)日凌晨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於今(24)日凌晨1時35分許獲准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