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恆春鎮鎮長盧玉棟當選無效上訴案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上訴駁回,縣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辦理解職,並指派許重慶代理鎮長維持鎮務運作,於109年6月1日上午11時於恆春鎮公所辦理交接。
原崁頂鄉代理鄉長一職,因業務需求,另由林枝讚代理,於109年6月1日上午9時在崁頂鄉公所辦理交接。
恆春鎮長則由許重慶代理,曾任九如鄉公所秘書及鄉長,且曾代理三地門鄉及鹽埔鄉鄉長,崁頂鄉林枝讚代理鄉長,曾任議員及萬丹鄉鄉長,政治經歷豐富,縣府借重長才佐理恆春鎮及崁頂鄉,以期政務能順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