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於日前據報,馬光保健集團涉嫌盜刷健保卡,即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偵辦本案。全案偵查終結,黃姓執行長涉及屏東地區診所部分,追加提起公訴。
屏東馬光中醫診所行政主管陳O姍、漢光中醫診所行政主管吳O縈、屏東馬光中醫診所醫師王O鈴、潮州漢光中醫診所醫師黃O美、高雄東霖馬光中醫診所醫師蕭O玲及二名患者,亦因涉嫌詐領健保費,一併以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嫌,提起公訴。其餘醫師與患者共計177名,則因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諭知繳納新臺幣15萬元至1萬元不等,共計470萬元之緩起訴處分金,或法治教育,而為緩起訴處分。
經查屏東馬光中醫診所黃姓執行長及其診所相關醫師、行政人員、員工明知健保署之特約醫療機構,未實際就醫不得刷健保 IC卡,自民國100年間起知悉平常日行政人員、員工有自掛比例偏高,與醫師聯合看假診衝業績情形,竟長期容認。黃姓執行長自101年間起,指示各院所行政主管陳O姍、吳O縈於活動日,得覓親友前來衝高業績,不必看診而詐領健保醫療給付。其中黃姓執行長與馬光中醫診所蔡姓等醫師等(均另行緩起訴)自102年10月起為提高業績,未如實看診卻開立針灸之不實病歷,總計至少489次。與屏東馬光中醫診所李姓等員工及其等之親友,自102年間起迄103年中旬,未如實看診卻開立針灸之不實病歷至少共449次。並為衝高診所週年慶活動業績,於101年12月22日前某時,收取親友健保卡,並同月22日置於該院所6樓行政室桌上,而掛假診,分配給相關醫師,並員工貼假病歷,製作假業績。東港馬光中醫診所部分,黃姓執行長與吳姓醫師等(均另為緩起訴),於同期間未針灸而製作已針灸之假病歷共計至少700次,員工及家屬部分亦為相同之配合。漢光中醫診所部分,黃姓執行長與陳姓醫師等(均另行緩起訴)部分,於同期間未針灸而製作已針灸之假病歷至少共計655次,此部分員工及家屬部分亦為相同之配合。共計詐領40萬9401元之健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