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台南報導】 許多民主法治國家為有效提升公職人員廉能,謀求解決貪腐之道,除了修法提高貪瀆之刑責外,最正本清源的辦法就是制定陽光法案,以預防公職人員與不法利益掛勾,主要方式是透過財產申報制度,以及明訂公職人員利益迴避的規定等方式,使其「不願貪」、「不能貪」、「不必貪」、「不敢貪」,進而建立廉潔效能的政府。
南工處發現往年員工申報財產偶有漏報、短報或溢報情形,原因多為未授權所致,為提升公務員對財產申報流程及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認識,高速公路局南區工程處政風室今20日上午特於南工處電腦教室舉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及利益衝突迴避法」課程,課程對象為機關內部財產申報義務人。
本課程邀請屏東縣里港鄉公所政風室主任楊志平擔任講師,傳授學員財產申報法及利衝法重要規定、申報流程,以及常見違法或缺失案例及改善方法,使學員易於吸收實用知識,增進學員廉潔意識,保護自身權益及民眾對公務人員之信賴。本次講習學員(計22人)與講師互動熱絡,許多學員表示聽完講習受益良多,課程深受好評。
政風室並提出呼籲,如民眾發現高公局南工處有不肖公務員借職權貪贓枉法,可撥打法務部廉政署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或向政風室檢舉(06-2363614),政風室將依「證人保護法」保護其身分,如檢舉貪瀆案件被告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檢舉人可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獲得檢舉獎金,最高可得新台幣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