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白鹿颱風農損,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9日公告本縣部分鄉鎮現金救助,可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受理期間自108年9月10日(二)至9月19日(四)止,例假日照常受理。
本次公告13個鄉鎮及品項為:
1.崁頂鄉:食用玉米、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2.鹽埔鄉、長治鄉: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3.來義鄉:竹筍、香蕉。4.南州鄉:長豇豆(菜豆)、越瓜、甘藍、南瓜。5.萬丹鄉、佳冬鄉、滿州鄉:香蕉。6.屏東市:食用玉米、夜來香。7.林邊鄉:香蕉、南瓜。8.枋寮鄉:食用玉米、香蕉、南瓜。9.九如鄉:食用玉米、茄子、絲瓜、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10.恆春鎮:西瓜。
品項現金救助金額:
1.香蕉:每公頃救助7萬5,000元。2.西瓜:每公頃救助6萬元。3.夜來香:每公頃救助6萬元。4.茄子、甘藍、南瓜、長豇豆(菜豆)、絲瓜、食用玉米、竹筍、越瓜:每公頃救助3萬6,000元。5.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每0.1公頃救助3,000元。
農業處長黃國榮呼籲,舉凡受災作物,復耕或刈除前務必先請公所人員到場拍照存證,避免日後災損救助時因苦無災損現況導致救助的權益受損,也請各鄉鎮公所人員全力配合農民紀錄地段號及現況照片,協助農民辦理相關救助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