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於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屏東縣陳OO及黃OO涉嫌經營六合彩及總統選舉賭盤簽賭站案件,檢察長葉淑文旋指派檢察官廖維中成立專案小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下稱屏東縣調查站)偵辦。
承辦檢察官於民國108年12月16日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下稱屏東縣刑大)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下稱鼓山分局),分別至被告陳OO、黃OO之住居所等4處執行搜索,扣得手機及記事本等相關物品,並通知被告陳OO、黃OO及相關證人等到案釐清案情。
經查,被告招攬熟識友人或不特定人簽賭下注,以某幾組總統候選人彼此所讓票數為簽賭標的,並收取賭客下注金額某比例為手續費(俗稱水費)。案經承辦檢察官訊畢後,認被告陳OO、黃OO分別涉犯賭博罪嫌重大,各諭知交保新台幣(下同)20萬元及8萬元,全案仍持續深入追查偵辦中。
屏地檢將依法務部函頒之查賄工作綱領,積極偵辦各類賄選案件,且各項查賄作為力求嚴守「公平」、「嚴密」、「迅速」之準則,並積極落實法務部推行「科技查賄、雲端反賄」、「全力查賄、齊心反賄」政策方針,期以全新思維強化查賄及反賄選宣導工作之績效,達成端正選風及選賢與能的任務,以維護國家民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