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於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屏東縣某候選人之樁腳葉OO涉嫌現金賄選案,檢察長旋指派檢察官李仲仁成立專案小組,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下稱電偵隊)、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下稱航高站)、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下稱高市刑大)、屏東縣警察局刑警大隊(下稱縣警局刑大)偵辦。經數月詳實蒐證,承辦檢察官李仲仁於107年11月20日指揮電偵隊、航高站、高市刑大、及縣警局刑大,對被告即該樁腳葉OO住處執行搜索,扣得現金新台幣(下同)39萬8,000元、散彈槍子彈、彈匣、選舉名冊等物。經傳喚該樁腳葉OO及相關人員到案釐清案情。
案經承辦檢察官李仲仁及協辦檢察官盧惠珍、高永翰訊畢後,認被告即樁腳葉OO與某候選人涉嫌共同以每票新台幣(下同)1,000元之代價,向選區有投票權人預備行賄,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2項對有投票權人預備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與尚未到案之證人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全案仍持續深入追查偵辦中。
屏地檢再次向民眾呼籲,若發現有賄選情事,請民眾發揮公民意識「檢舉賄選,人人有責」,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即有專人立即處理,對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並籲請民眾勇於檢舉賄選拿獎金。
另屏檢於近10年來,就檢舉人檢舉情資而查辦賄選案件成案並已核發檢舉獎金件數,合計112件,獎金數額高達4,276萬2,500元。地檢署再次重申署方查辦賄選的決心,期盼與屏東鄉親共同為建立一個乾淨、公正、無賄的選舉環境與選風而努力。